(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17日電)奢侈稅將上路,有些屋主不甘心賠本脫
手,祭出「降低」房屋單價手法,讓人誤以為買到便宜房子,最常見的有將停
車位與房子價格一起計算,或灌入夾層面積等,房仲籲民眾要注意。
美商ERA不動產總經理特助李恆宇指出,市場上最常見的手法就是將停車
位與房子價格一起平均計算,讓購屋人以為房價比別人低。
以一戶 35坪、新台幣 850 萬元的預售屋為例,正常計算平均單價是每坪
24.28萬元,加計10坪的停車位150萬元,總價是1000萬元。
李恆宇說,有些業者會拿1000萬元去除45坪(房子面積加上車位面積),
得出每坪只有22.22萬元的平均單價,一坪足足少了2萬元,讓購屋人誤以為這
房子比別人便宜2萬元,實際上從總價沒變來看,就知道這只是一場數字遊戲,
所以買屋附帶停車位,一定要將房子與車位分開計價,才不會讓業者給騙了。
他說,另一種售屋蒙混的手法是計入夾層屋面積,這種手法在成屋市場中
比較常見,原本夾層屋的夾層面積就是建築業者「創造」出來的,是屬於室內
違建,並不能計入權狀坪數的。
但是原屋主要轉手時,常會將夾層面積計入原房屋面積,一來可增加可使
用空間,二來也可達到「降低」房屋單價的目的,同時可偷偷的將房價灌水。
李恆宇說,以權狀坪數12坪,夾層面積6坪的夾層套房為例,若以當地房
價每坪50萬元、夾層每坪造價8萬元計算,合理總價應該是648萬元。
他表示,實際上賣方會將房價拉高到700萬元,甚至是更高的價位,如果
以700萬元來算,除以18坪(權狀面積加上夾層面積),每坪單價還不到39萬
元,不但「降低」房價,又在房屋總價上偷偷的灌了52萬元。
李恆宇建議消費者,若是不得已要購買夾層屋這類產品,還是要以權狀坪
數為房價談判的基準,夾層面積是以造價成本來算,才不至於吃虧上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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