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7日電)投資客「劉媽媽」標到帝寶法拍屋後,
不滿原住屋內的林姓女子未搬離,控告林女竊佔。檢方偵查認為,林原就住在
屋內,與竊佔罪構成要件不符,本案純屬民事糾紛,將林不起訴。
根據檢方處分書指出,劉媽媽今年 1 月間標下帝寶法拍屋後,不滿原住在
屋內的林姓女子遲未搬離,因而控告林女竊佔。
檢方調查發現,房子是國際山霖汽車公司所有,林女母親是公司實際負責
人,而房子原由林女居住,但林女在民國98年9月間,因偽造有價證券案件入
監服刑,已不住在該處。
檢方認為,林女在劉媽媽得標前,原就住在屋內,與竊佔罪的構成要件不
符,且該屋法拍公告時,已註明不點交。
檢方認為,劉媽媽得標時,林女已不住在該處,本案純屬民事糾紛,若劉
媽媽認為權益受損,應另循民事途徑尋求救濟,因而給予林女不起訴處分。
1000517 台中法拍陽明房訊